現場報名

報名方式
學員報名時須一次繳清所有學雜費並交齊課程規定之相關證件才算真正完成報名手續:
親自報名
1. 請攜帶所需證件及費用,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
2. 繳費方式:學員可選擇現金繳費或以信用卡現場刷卡繳費,但本中心不接受書面傳真刷卡業務。
受理報名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AM 08:30 ~ PM 21:00
星期六 AM 09:00 ~ PM 16:30
國定假日 / 例假日恕不受理


轉、退班規定
請學員妥善保管繳費收據正本。(辦理退費時,須憑收據正本辦理;若不慎遺失,需繳交五十元工本費。)
辦理退費需知
1. 依據教育部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第十一條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修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2. 檢附學雜費收據正本,並填寫申請單(申請單可於本中心網站上下載)。
3. 辦理現金退費請於報名時間內攜帶身分證證件親臨報名處;或申請匯款退費,本中心將於申請後兩星期後匯入個人帳戶。
4. 凡是本中心未開成班者一律全額退費。
5. 證照類及政府委訓課程請依該班規定辦理退費。
辦理轉班需知
1. 課程 「未開成班」 者可申請轉班 。
2. 課程「已開班」 者於開課日起一週內,可依個人狀況提出轉班申請,以一次為限,原班已發書、講義或課程相關附件時,均應繳回,書籍或附件如有劃記或損毀,需自行購回 。
3. 從「已開班」課程申請轉班,只能轉入當期已「開課」班級
4. 轉班補退費依本中心「轉班補退費處理原則」辦理。 ( 詳如附件 )